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昨日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为确保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开展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检查。
此次检查的对象是:承担小麦最低收购价任务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及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收购库点、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进行收购的;二是收购时压级压价,或以提高水分杂质、多扣车重皮重等手段变相压级压价克扣农民的;三是违反粮食质量标准有关规定,收购小麦时对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等指标,不按规定实行增扣量、增扣价的;四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购场所未向售粮农民公示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增扣价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的;五是在收购中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乱收费或代收代缴其他费用的;六是提供假账或虚假验质报告,收购凭证不填写或不如实填写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水分、杂质等主要检验项目及数据的;七是其他违反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政策的行为。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2017年6月6日至9月30日期间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年度。”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