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张女士
问题陈述:我上个月刚刚拿到新房的钥匙,还没有开始装修,这个月就接到小区物业通知说要缴纳物业费。请问,物业公司这样做合适吗?
行动记者:秦 秦
行动结果:《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收费是物业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缴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缴纳。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