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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符合条件者最高可领2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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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7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符合条件者最高可领2000元补贴
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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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杜玲)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符合条件者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职业技能补贴。7月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就业质量,提升职业技能,更好地稳定就业岗位,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这样规定,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不同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6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同时,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

  此外,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暂按《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的河南省技师培训享受补贴职业(工种)目录确定,待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发布并动态调整。

  申领该补贴程序分三步。第一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失业保险个人参保信息比对和参保年限确认。第三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职工名单,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职工数据按月汇总,并向统筹地区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财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拨入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账户。财政拨付资金到账后,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者本人的银行账户。

  “为了方便职工申领,该项政策规定了由职工个人申领或委托单位统一办理两种渠道,并且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待财政拨付资金到账后,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者本人的银行账户,以保证职工补贴领取及时快捷。”该负责人说,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是方便职工,建立政策享受的“直通车”;二是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职工本人直接受益,确保资金安全。

  经初步测算,全省每年将有20万以上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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