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昨日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治理工作,该局已经开展集中治理。目前,摸底排查工作基本结束,8月底前完成登记存档、实施收费公示,9月份进行集中检查。对没有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没有按要求公示的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校外托管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也不实行价格备案管理。也就是说,对校外托管机构收费价格水平,市价格部门不干预,但对其收费行为要进行监督。具体监管方式就是要求校外托管机构在协商收费前,必须让家长享受知情权,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该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点多面广,分散在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进行具体监管,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督促各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校外托管机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采取“双随机”办法抽查各县(市)区实行明码标价,包括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设置12358价格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家长举报,坚决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家长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