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山民三初字第00500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吕建国所有的位于博爱县清化镇街道中山路(西段)15号鼎基世纪广场2号楼B1009号的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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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