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焦作房地产 上一版3  4下一版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装配式建筑 开启房屋环保节能新时代
每周一楼景 猜猜它是谁
调控效应显现 楼市出现逆向分化
公积金异地贷款都需要哪些材料
“四项举措”强学习提形象
学区划分不固定 邻名校未必就能上
抓人员素质提高 促服务效能升级
假证作抵押 慧眼辨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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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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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出:刘女士

  问题陈述:我是外地人,在焦作工作。去年,我在新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居住,当时约定租期为2年。最近,房东和我联系说已经把房子卖给别人了,让我尽快从该房子中搬出,可是我的房子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请问我该怎么办?

  行动记者:陶 静

  行动结果:律师对此表示,在同等条件下,刘女士可优先购买所租赁的房子,但如果房东已经与他人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刘女士则无法主张优先购买该处房产的权利。不过,虽然刘女士无法购买,但她可以继续租赁该处房产,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刘女士享有继续承租该处房产的权利,直到租赁期满为止,租赁合同对买受人发生效力,刘女士应把租金缴给该处房产的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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