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薛女士
问题陈述:我原来在广州一家公司上班,后来辞职来焦作一家企业上班。从广州那家公司辞职后,新的公司没有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可以自己在焦作缴纳公积金吗?如果可以,该如何办理手续?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我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均可以自主缴存户的身份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24%。
因此,薛女士可以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或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手续,缴存半年后,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2017年度自主缴存者月缴存额上限为276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84元。另外,薛女士在焦作办理开户手续后,如果之前在广州的公积金没有取出来,可以申请异地转移,将原来的公积金直接转到焦作的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