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扎实做好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印刷保障工作,确保我省中小学教材印刷任务按时完成,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印刷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日前,市环保局专门向涉及教材印刷企业管理的山阳区环保局、武陟县环保局下发通知,暂时不将相关企业纳入高温天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错时生产范围。
该局通知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对于承担今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印刷任务的企业,不再纳入高温天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错时生产范围。其中,对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印刷企业,依法责令其边生产、边治理,对拒不进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印刷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同时,相关县(市)区要及时将相关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情况报该局大气环境管理科。对于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企业,要于8月18日之前完成治理,并同时上报相关验收材料;对于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企业,在上报治理情况的同时,上报相关验收材料。
据了解,全市承担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材的印刷企业有山阳区的焦作市海德瑞彩印有限公司、武陟县的河南安泰彩印有限公司、河南大美印刷有限公司、河南瑞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四合印务有限公司、河南新魏印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