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城管部门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临街建筑上非法设置及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拆除后,原本的楼体显现出来,城市建筑恢复了应有的面貌,城市具备了干净清爽的美感,广大市民拍手称赞。
长期以来,我市户外广告设置过多过乱,档次低,品位低,一些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由于缺乏维护,存在安全隐患,曾发生过广告设施蹭伤、砸伤行人的事件。鉴于此,市“四城联创”指挥部依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要求,将户外广告集中整治确定为“四城联创”的中心工作之一。
整治户外广告要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方式,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户外广告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城管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完成,应根据“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城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及管辖单位建筑物上的户外广告拆除工作,街道、社区负责督促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积极完成整治任务,真正形成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尤其要注重发挥街道、社区的主体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整治户外广告要围绕专项规划开展工作。《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于去年出台,既对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进行总体布局,又对重点地段的广告设置划出“红线”,为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奠定了基础。我市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应把认真落实《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专项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作用。
据测算,要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要求,我市城区目前户外广告存量的70%都要拆除。随着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将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建筑恢复应有的面貌,为城市增添干净清爽的美感,进一步提升我市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