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昨日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查处商业银行在收费和服务过程中各种侵害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的违规收费行为,8月1日至10月31日,我市专项检查商业银行收费行为。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收费项目或标准的;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在总行价目表外自立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超出总行服务价目表规定的;收费对象与总行服务价目表规定不符的;对总行减免优惠政策没有执行到位的;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的;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据了解,此次检查对象为我市辖区内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检查的具体时限是对2016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