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通知指出,要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考虑行业之间和人员结构的平衡,注意推荐选拔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的人才。此次推荐报送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行政隶属关系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选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申报。各县(市)区的人选由其所在单位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后,会同有关部门酝酿提出建议名单,并组织对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市直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确定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有主管委局的市管企事业单位统一由主管委局负责审核上报,无主管委局的可直接上报。驻焦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确定后,由驻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并转送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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