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国利 通讯员张洪强)记者昨日在市统计局地调队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高开低走,累计平均上涨1.1%,呈温和上涨态势,比去年同期低0.6个百分点。
上半年,我市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呈“七升一降”格局。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呈下降态势,比去年同期下降4%;衣着类价格上涨0.6%、居住类价格上涨3.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5%、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1.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5.8%、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0.2%、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2.4%。
上半年我市CPI累计上涨1.1%,比全省高0.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3个百分点。在18个省辖市中,低于洛阳市(1.5%)、濮阳市(1.3%),与郑州市、开封市并列全省第三位。
上半年,服务项目类价格同比上涨4%,涨幅比上年同期扩大3.4个百分点。一是衣着洗涤保养、装潢维修费、美容理发、洗浴、家政服务月嫂等家庭及个人服务价格上涨,同比分别上涨11.3%、12.2%、8.3%、9%、3%。二是学前教育服务费、高中中职教育费、学生假期补习班费用上涨。其中,新学期教育服务费用同比上涨1.6%,学生假期补习班价格上涨14.9%。受去年焦作高中学费调整翘尾因素影响,高中中职教育费用同比上涨88.5%,拉动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