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刘春季)参加就业见习已成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重要渠道。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今年全市将分批为1000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7月18日已发布了第一批654个见习岗位,报名工作启动以来,目前已有150名高校毕业生报名。
据介绍,为了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国家出台了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就业见习是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训练、实现由见习到就业的实践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近年来尚未就业的焦作籍高校毕业生或愿意在焦作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我市从2011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每年为1000余名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岗位。截至2016年年底,市人才交流中心已为6520名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首批征集到了河南千年冷链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中方质量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焦作市北清中学、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焦作观康医院等68家就业见习单位,提供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办公文员、传媒、互联网、金融、化工、新能源、法律等30多个专业的654个见习岗位。相关岗位的具体信息,可登录天纵英才网站(www.tzycw.com.cn)查阅。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意愿在焦作就业的毕业生及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通过岗位对接、签订三方协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于8月下旬到见习单位参加见习。
“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或有意愿在焦作就业及应届未就业(学籍档案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放);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愿意申报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需填写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照片3张,到市人才交流中心3号窗口报名。
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将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能重复参加。
据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生活补贴分别由当地政府、见习单位共同提供。政府提供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根据见习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出具高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该表作为见习生材料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