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培育重点领域
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成长性服务等领域。
二、引进培育对象和条件
(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1.创新创业领军团队
(1)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中,核心成员须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应全职来焦创新创业,其余成员每年应在焦工作6个月以上。团队带头人须符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省“百人计划”个人申报条件,或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担任相当于正教授以上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和科技人才。
(2)创新创业领军团队须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能力,并能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3)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认真履约;在焦作范围内已注册创办企业,或于评审工作结束当年度注册创办企业。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3年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技术处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本人在焦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于评审工作结束当年度注册创办企业,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在焦与他人联合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于评审工作结束当年度与他人联合注册创办企业,本人所持股权不低于30%。
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3年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研的专家学者,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的科研成果。
(2)在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承担过重大科技项目相关的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
对于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高层次创业人才
(1)须取得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符合我市战略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关键技术,能够实现产业化,并具有市场前景。
(3)本人在焦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于评审工作结束当年度注册创办企业,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在焦与他人联合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于评审工作结束当年度与他人联合注册创办企业,本人所持股权不得低于30%。
2.高层次创新人才
(1)须取得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有3年以上在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关键岗位从事科研、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
(2)与所在企业或平台签订3年以上聘任合同,并保证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
(3)拥有关键技术和重要科技成果。
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尤其是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有一定工作经历并且担任中高级职务、能够带项目的创业人员、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等高端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三、主要扶持政策
入选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可享有项目产业化资金扶持、多元化金融支持、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相关政策待遇。
1.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经评审认定,按不同层次给予支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3000万元至50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团队及同等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其他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
2.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全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3.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全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5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4.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的领军人才(团队)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
四、申报方式、申报范围及申报要求,详见天纵英才网(www.tzycw.com.cn)和焦作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ajz.hrss.gov.cn/)
焦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