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记者昨日从市编委办公室获悉,近日,我市对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集中动态调整,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通过调整,市直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47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权力事项20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5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由141项压缩到134项。
据了解,今年年初,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权责清单公布以来的运行实践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查缺、纠错、补漏。同时,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及机构职责调整等情况,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需要调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具体调整意见。
为了严把审核关口,我市从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审核组集中办公,对各部门动态调整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审核时,坚持三项原则: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的事项及时衔接;对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调整的事项予以调整;对能够下放的事项坚决下放管理层级。同时,审核组查阅了2013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所有改革文件,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的事项认真进行汇总分析,一一对照,确保不漏项、不错项,切实衔接到位。
记者从《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中了解到,此次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共7项,其中直接取消的有6项,具体包括:市房产管理中心实施的“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市卫生计生委实施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市质监局实施的“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核准”、市盐业局实施的“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和市档案局实施的“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放宽了在物业服务、食盐零售服务、计量检定服务、档案服务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的准入标准,激发市场创新创业活力。
20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管理层级。其中,市公安局实施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由市公安局下放至县级,保留城区;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核发”,由市交通运输局下放至县级,保留城区,跨县(市)区由市级审批;市人防办实施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人防工程、人防警报设施拆除审批”“人防工程使用审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由市人防办下放至县级,保留城区等。
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对保留的行政权力,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