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省商务厅将对电商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我市辖区内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需在8月25日前报送相关信息。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规范》要求,省商务厅将对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需要报送的材料是:2016年度示范基地情况,主要包括基地概况、入驻企业情况、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及未经处理的图片等,并填写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统计表。2016年度示范企业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简介、运营特色、经营情况以及未处理的原图片等,并填写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统计表。
需要注意的是,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需使用已注册电商企业账号登录河南省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管理系统(网址:www.henancom.cn),在页面左侧“系统菜单”下“我的业务”中,点击“电商示范基地统计报送”或“电商示范企业统计报送”,按提示要求填写。填写完毕保存后提交数据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