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即日起,我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有意向的企事业单位请于9月1日前到该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窗口进行申报。
据了解,见习单位申报条件包括: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技术岗位或提供有助于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的一般性工作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能够按时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焦作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可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留用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生活补贴分别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其中,对于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
杨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