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税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 和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
市地税局全面落实六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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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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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志愿者参加全城清洁行动
我市出台新的培训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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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8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出台新的培训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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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卢利涛)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规范市直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制定了《焦作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于2017年8月15日印发施行。

  该《办法》主要有:一是培训计划编报制度和备案管理,明确了市财政局备案科室。二是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资料、其他费用,各类业务培训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县处级每人每天55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天450元,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三是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按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该《办法》还对培训组织、预算编制、培训报备、报销结算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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