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祁国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市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结果,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农办、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奖补资金的通知》,下达资金430万元,其中温县200万元(实拨)、孟州市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