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金虎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祁爱莲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人事争议案(焦劳人仲案字【2016】第487号)已审理终结,2017年8月4日本委按照你单位注册地邮寄送达了本案仲裁裁决书(焦劳人仲案字【2016】第487号),因公司无人,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仲裁裁决书,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你单位可自本裁决书有效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