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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半年居民 可支配收入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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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半年居民 可支配收入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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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国利 通讯员李君)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212.6元,居全省第三位,同比增长9.1%,居全省第九位,比全省平均增速高0.2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79.4元,同比增长8.5%,比全省平均增速高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921.6元,同比增长9.6%,比全省平均增速高1.1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620.7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9.0%,同比增长11%,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0.2%,拉动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6.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454.3元,同比增长10.2%,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715.2元,同比增长11.9%,拉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6.9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增长较多。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达326.6元,同比增长15.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71.2元,同比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2.4元,同比增长58.5%。

  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对居民增收作用增强。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673.2元,同比增长9.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514.8元,同比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98.7元,同比增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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