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我市发出首张“三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这是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后,商事登记制度又一改革,标志着我市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截至目前,我市已办理“三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4975张,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日前,工商局局长王志勇就记者提出的有关“三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三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是要办35个证照吗?
王志勇:不是。“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不是要求所有企业都办35个证照,而是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把公安、财政、住建、商务等17个部门的30个登记备案、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企业对这新增的30个事项根据需求可以自由勾选,填写相关补充信息表格即可,不用同时办35个证照。
记者:“三十五证合一”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什么区别?
王志勇:“三十五证合一”没有像“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那样明确整合哪些证照,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
“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实施范围较“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要更广,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当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也包括在内。
记者:“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具体涉企证照事项有哪些?
王志勇:“三十五证合一”是在当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17个部门的30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这30个涉企证照事项分别是:发展改革部门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公安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保安服务分公司备案,财政部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住建部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农业部门的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商务部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文化部门的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旅游部门的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食药监部门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备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畜牧部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通信管理部门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海关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的开户许可、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外汇部门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保监部门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记者:这次“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涉及17个部门,怎样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衔接?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会增加负担吗?
王志勇:“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多,要对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和完善。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好工作衔接和业务协同。“三十五证合一”搭建信用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不会增加任何负担。
记者:已办相关证照的企业是否需要更换?
王志勇:不需要。无论是“五证合一”,还是“三十五证合一”,都是工商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后,相关部门通过与工商部门共享相关登记信息获取企业情况、满足管理需要。此举在减少企业往返相关部门次数的同时,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也得到了强化。对于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也不需要再办理被整合证照事项。
记者:“三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有何作用?
王志勇:实施相关改革后,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全国通用的唯一“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金融、保险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
记者:“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王志勇:以前35项证照需要企业往返多个部门办理,现在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的“五个一”办理模式。企业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资料、向工商一个部门提出申请,工商部门3日内即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发照之日就一并办理了列入整合的35项登记、备案事项,不再需要向相关部门另行提交登记、备案材料。
记者:“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给企业带来了哪些便利?
王志勇:为企业节省时间。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企业不用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了企业往返各部门的时间。
为企业节约成本。原来登记要到多个部门提交多套材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材料,办结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以内缩短为3个工作日以内。
企业办事更方便。因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点,所以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不用再带一堆证照办事。
记者:推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王志勇:2016年10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要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证照和营业执照整合,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2017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再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多证合一”。2017年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要求各地在2017年10月1日前,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多证合一”改革是国务院部署推进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在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2015年以来,“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相继推行,有效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降低了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没有完全解决各类涉企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到位等问题。“多证合一”改革从全面梳理整合各种登记备案类涉企证照事项入手,通过减少证照数量实现简化办事程序、强化信息共享、降低办事成本的目的,以“减证”推动“简政”,去除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河南省“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是国务院“多证合一”改革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生根的具体成果。
记者:“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目标是什么?
王志勇:7月21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自2017年8月1日起,“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在我市全面启动实施。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释放更大改革红利,让创业程序越来越简、监管能力越来越强、服务水平越来越高,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记者:“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实施后,我市工商部门有哪些工作打算?
王志勇:下一步,市工商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一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和业务协同,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畅运行。二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足配强工商窗口人员队伍,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确保窗口人员的能力素质满足改革要求,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要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改革的舆论宣传,对“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形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良好氛围。四要加强对“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推进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改革效果进行科学评估,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让“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成为全市“放管服”改革领域的亮点品牌。五要以“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证照分离”试点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涉企事项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领域进一步彰显工商职能作用,作出更大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