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为尽快扭转大气污染防治被动局面,确保完成省环境攻坚办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8月26日,我市召开PM10深化治理工作会,要求各级各部门继续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加强禁烧禁燃管理以及实施冬季错峰生产管理等措施,切实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强力开展扬尘污染治理
强化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各县(市)区拆迁工地要坚持“化整为零、片区推进、围挡封闭、无缝覆盖、全程可控”原则,严格落实省、市8条拆除抑尘管控标准及“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的“拆除五步法”,真正遏制拆除扬尘污染。
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工地、市政线性工地、交通道路施工工地等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要求,强化五项监管措施前移,确保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夜间扬尘管控。狠抓夜间施工、渣土运输的扬尘防治,各级住建、交通、国土、水利、黄河河务、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围绕土石方工程、渣土车管理、市政线性工程等重点扬尘污染源,加大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的夜查力度,提高巡查标准。
强化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治理。对建成区道路扬尘防治措施进行梳理排查,按照“一路一策”科学开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喷雾作业等措施,全面实施“以克论净”周排名考核机制,主次干道路面尘土每平方米保持在10克以下。进一步加强市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级公路积土积尘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加快推进乡村土路硬化及破损路面修复工程,改善道路质量,减少路面扬尘。
强化全民清洁城市行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结合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每周五下午集中开展全城大扫除。
严格工业污染管控
强化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加大对市区周边电力、有色、水泥、化工、建材等重点涉气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采取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限产限排等措施,降低工业排放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是钢铁、建材、火电、砖瓦、铸造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强化渣土运输处置“无尘化”管理。坚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严管,狠抓源头治理,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必须符合“三项准入”和“四统一”要求。渣土清运处置中要按照“全面封闭、自动洗尘、远程控制、全程定位、跑偏报警”要求,全面落实渣土清运“2个固定、4个严格、1个及时”制度。城管部门每天组织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执法检查,在渣土车主要出入路口24小时布点,尤其加大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的夜查力度,从严查处渣土车超载运输、涉牌涉证、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加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加强市区周边15个限高架卡点、3个固定检查站管理,严格值守及车辆备案,全面规范过境车辆、入市车辆通行秩序。加强模范区道路交通疏导,对交通拥堵路段要加强交通管控,减少车辆拥堵。加快高排放车辆升级淘汰,9月底前,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9月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减少汽车氮氧化物排放。
除此之外,我市还提前安排部署了冬季错峰生产工作。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大对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度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订企业错峰生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制订施工工地错峰生产行动计划,合理调整开工建设周期。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实施“封土行动”,市(县)城市建成区停止拆迁项目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