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风“天鸽”的到来,让广东省珠海市不少树木倒伏,导致交通受阻,市民开车出行有时不得不逆行,或者违规变道。因台风等灾害天气所产生的罚单,该怎么办?珠海交警部门宣布,8月23日至25日电子警察抓拍产生的罚单一律撤销。有网友认为,这些罚单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处罚司机有点冤,交警部门“一律撤销”的决定合情合理合法。还有网友认为,法律红线即是底线,“一律撤销”从客观上鼓励人们灾害天气任性驾驶。
【观点1+1】
@胜平王大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灾害天气交通违法免于处罚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虽然不排除某些人会钻空子,但是为了保证对大多数的公平,采取“疑罪从无”是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
@不知潇湘在何处:在这种灾害天气中,市民若因道路阻碍而不得已违章,应免于处罚。虽然法律是威严的,但不能墨守成规,在特殊情况下应该灵活处理。珠海交通部门的做法非常人性化,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芳心云天:灾害无情,人有情。不可抗力的灾害所致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律撤销”的决定,彰显了人性化的一面,相信人们不会因此而任性,故意放任自己的行为、置法律于不顾。任何时候我们都应约束自己,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深海林森景幽幽:灾害天气交通违法免于处罚是人性务实之举,如果此刻还墨守成规,那就是“教条主义”了。当然,尽管灾害天气交通违法免于处罚,司机也要自觉谨慎才是。
@风景城赏风景:自然灾害造成交通环境变化,影响交通秩序,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司机只有灵活处置,才不至于造成交通拥堵和事故,司机的违规应属于紧急避险。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取消罚单,合情合理合法。
@kellykeron: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灾害天气出现交通违法,一律撤销罚单,这个可以有。毕竟它属于特殊情况,可谓合情合理合法,体现了人性化执法。
@樊耀文微博:法律是底线,一刻也不能逾越。但灾害天气出行,道路被堵,绕道而行,甚至逆行是不得已而为之。交警部门“一律撤销”的决定是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
@提恩畅:灾害性天气属于特殊情况,出现交通违规属于客观因素,并不是主观上的故意行为。法律固然有其强制性和严肃性,但在不违反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倡导人性化执法,有利于营造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环境。
【下期话题】
返乡创业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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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