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巫峡路路段临时限行一事,备受公众关注。8月28日,事情有了新的进展,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随着人行道打通工程进入收尾阶段,人行道护栏基本安装完毕,当晚巫峡路临时限行措施解除,健身群众可以在人行道上健身,不再占用机动车道,彻底避免马路上人车混行的状况。
青岛此次限行,与“7·8”山东临沂暴走团在快车道被出租车冲撞致一死两伤的事故直接相关,当地警方试图以疏导的方式化解矛盾,然而只执行了3天,限行就被废止,其“短命”的原因,固然与道路改造工程相关,但舆论一片反对声带来的压力,恐怕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暴走团被冲撞的事故发生在机动车道,很多人指责他们是自找的——健身就不该上机动车道。然而,警方为了暴走团健身而进行机动车限行,则更将舆论推向高潮——警方为什么牺牲公众的合法权益,而去给那些不守规则的人“撑腰”?但是,参加暴走团的人也有自己的苦衷——不上马路还能去哪里健身?如果有健身场地,谁愿意在马路上健身!然而,他们毕竟是少数,其声音容易被舆论淹没。
诚然,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即使有充足理由也不能违反交通法规,因为那是法律的底线。然而,由于城市规划不完善,立即新建健身场地显然不现实,所以青岛交警想出了限行的办法,在特定时间、特定路段让机动车给健身人群让路。其实,这么做并非没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了公安机关根据特定需要限行的权力,之所以引起舆论“沸腾”,除了前面提到的背景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此前没有哪个城市这么做过。
近年来,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路权之争从未停歇,简单地限行、封路,把机动车道让给健身人群,看似是补上了历史欠账、回应了群众诉求,但这种做法过于简单粗暴,难逃矫枉过正之嫌。
无论是广场舞大妈,还是暴走团,健身场地之争背后折射出的“城市病”,正在提醒城市管理者——很多地方的城市规划远远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强烈的健身愿望,在“钢筋水泥森林”之中的人们,更渴望城市里能多一些健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