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柏生 通讯员王莉莉)8月26日,武陟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何某与父母冰释前嫌,并履行了赡养义务。
何某因不赡养老人,被父母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何某从2016年1月起每月支付父母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其父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张波涛认为,此类赡养纠纷案件不宜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很可能激化双方矛盾。经过深入了解,执行干警得知何某并非不孝子,其与父母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而没有给付赡养费。8月26日上午,张波涛来到何某家中,做其与父母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冰释前嫌。当日,何某将2000元赡养费交给了父母,并将父母接到自己家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