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齐端利)近日,博爱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博爱县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规范。
该《通知》要求,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坚持集体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三项基本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要范围进行了明确,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运作,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形式及应当履行的程序,对企业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细则》的出台,将有效规范博爱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同时,对推动县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和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