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昨日,市中级法院通过“网上开庭”,对一起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审理。在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并未出现,而是通过网络出现在电子屏幕上。
在现场,法官、原告、被告三方通过市中级法院建立的网上庭审系统,分别在市中级法院、焦作市区和温县一律师事务所三个地方的视频终端参加庭审,三方通过大屏幕实现了庭审“面对面”。法官通过网络完成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材料提交、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同时对庭审笔录进行了扫码签名,整个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网上开庭”有效节省了诉讼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审判效率,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市中级法院利用“网上开庭”审理案件,在全省法院尚属首家。它实现了开庭审理线下、线上的有机结合,突破了案多人少、资源有限的瓶颈,大大提高了庭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