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 通讯员李晶晶)9月13日,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公布2015~2016年度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我市质量工作在考核中被评为A级,全省有8个地市被评为A级。
2015~2016年度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按照质量目标、质量措施、否决项3个方面51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分为A级和B级。
我市质量工作以“完善机制强保障、夯实基础促发展、强化监管保安全、大力宣传造氛围”为重点,通过完善“三个机制”,夯实“五大基础”,强化“三方面监管”,营造浓厚的质量氛围,有力促进了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提升,助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走向质量时代。
为强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我市出台了《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焦作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6~2017年度行动计划》等一系列质量工作文件,加大质量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2015年质量工作经费投入达15311万元,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依据,层层传导压力,使质量工作政策体系、质量工作财政投入机制、质量工作考核等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计量保障、实施标准引领、完善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建设检测检验公共平台、推进品牌带动战略,进一步夯实“五大质量发展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共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72项,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5个,拥有全国质量标杆企业2家、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2家、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3家。同时,我市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和服务质量监管,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6.2%,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受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全年无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