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宝鸡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位于宝鸡市居然之家世纪荟萃店内的懒家婆家装公司,让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在胸前举牌,集中拍照,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友圈转发照片。据称,这些未完成销售任务的员工还要接受体罚,男的做两百个俯卧撑,女的做两百个深蹲。微博同时配有照片,10名男女营销人员每人举着牌子,牌上写着“混吃混喝奖”和“警示牌”字样。对于该公司的这种做法,你怎么看?
【观点1+1】
@菏泽新志:如果企业认为员工不称职,可以解除合同,不能借口奖勤罚懒对员工进行有辱人格的处罚。
@z531312762:员工完不成业绩,老板用侮辱人格的方式激发员工的士气,只怕事与愿违,反而会使员工产生逆反心理,与老板对着干。
@王副教授先生:懒家婆家装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员工权利、侮辱了员工人格。希望该公司能够改变营销方法,提升管理水平,采取激励性措施促使员工提升业绩。
@益昌人:对没有完成业绩的员工进行侮辱性惩罚,是对员工人格和尊严的践踏。企业要发展,必须依靠员工共同努力,形成向心力。否则,企业的发展前景一片黯淡。
@平常一个人015:员工不合格,可以辞退,但不可以羞辱。对这种现象员工要敢于维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小帅哥Peterwang:懒家婆家装公司的做法涉嫌滥用人事管理权,是侮辱员工人格、侵犯员工名誉权的行为。作为劳动者的员工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为自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造成其他损失还可要求赔偿。
@随缘素位GJY:员工完不成销售业绩,企业最需要做的是提升员工个人销售能力,而不是以有损员工尊严的方式惩罚员工。
@樊耀文微博:这是典型的侵犯人权,侮辱他人人格,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试想一个受了侮辱的员工,会积极工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吗?
@风景城赏风景:“混吃混喝奖”惩罚的是员工,抹黑的却是企业。侮辱体罚员工,不仅缺少人性化,也涉嫌违法,员工沉默,法律不该沉默。
@秋泉12:如果我在这样的公司工作,面对此类惩罚,会马上辞职,因为一个漠视员工尊严的企业不会有前途。金杯银杯,不如人们的口碑。一个不尊重员工的企业,靠什么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客户的信任?
【下期话题】
共享单车拒绝儿童座椅
9月15日发布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提到:“不得使用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确保骑行安全。”但网络上出现了一种名为“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的商品,销售量不低,说明使用者众多。这种可以自行安装的“共享单车儿童座椅”,有的安装在车座下面支撑杆上,有的直接挂在车把上,简直是拿儿童的人身安全冒险。对于共享单车拒绝儿童座椅,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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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