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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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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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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日前,笔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自9月14日起,该局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

  立足职能,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结合数码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网络商品投诉热点,部署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处罚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二是组织开展农村商品市场治理。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商店等,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及伪造产地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三是加大对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弱势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对老年人用品、儿童用品、婴儿和孕妇用品、残疾人辅助器等商品,加强市场监管,从重处罚侵害特定消费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加强服务领域执法,提高消费维权水平。一是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重点查处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要求等,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和告示等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开展虚假和引人误解宣传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二是结合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使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引导服务行业组织及经营者通过制定服务标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消费纠纷处理等措施,化解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突出问题。

  规范经营行为,完善自律机制。一是教育引导经营者和服务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经营者自律教育规范,指引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督促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对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二是严厉惩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经营者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通过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发挥舆论力量,推动社会共治。在行动中,该局充分利用官网、微博、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不合格商品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商品质量信息。加强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和有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面向全社会深入开展与消费维权相关的教育活动,引导科学、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开展消费维权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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