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长沙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违纪窝案开展深入调查。调查发现,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100多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取办事群众好处费,从而有针对性地提高业务办理速度。其中,廖顺华等4人微信转账金额最低有5万元,最高达40万元。目前,廖顺华等4人已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80多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问题。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以最快速度第一时间办理业务,本是不动产登记人员应尽职责,但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些人首先想到的却是靠山吃山,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变着法儿向办事群众要“好处费”,出现了“谁拿钱谁就优先办,谁拿钱多谁就最快办,谁不拿钱谁就等着。有的即使办好了证,因为没有得到好处,就等到法定工作日最后期限才给办事群众”的怪事。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于去年9月,“开张”时间不长即出现贪腐问题,乌烟瘴气,“苍蝇”乱飞,中心领导班子难辞其咎。该中心成立之初如果重视扎牢制度篱笆,切实压缩工作人员打擦边球获取收入的空间和权力寻租的余地;如果狠抓制度落实,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如果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让工作人员懂得制度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相信不会发生这种“大面积塌方式”的腐败窝案。
当然,要真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提高行政效能,最根本的还在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把权力放给市场和社会,将政府部门的权力下放、缩小、明晰,坚持权责统一,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管好是尽责,不管是失责,管不好要追责。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个别腐败分子钻制度的空子,利用手中权力对办事群众雁过拔毛。
努力为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改革的目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涉案人员向办事群众要“好处费”,是人为地提高群众办事成本,阻挠改革,损害政府形象,其靠山吃山的恶劣行径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任重道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可将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违纪窝案作为反面教材,刀刃向内,提升内部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主动把利益让给群众,使群众享受到更优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