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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郭红亮诉你单位和焦作鸿运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焦劳人仲案字【2017】第392号),本委按照你单位注册地于2017年8月29日邮寄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含组庭人员)等相关法律文书,你单位拒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7年12月14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1561号,原劳动大厦14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9月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