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冬)如今每当夜幕降临,你会发现焦作的街头流光溢彩,许多临街建筑通过景观照明建设变得璀璨缤纷。这是我市第一批景观照明建设工作完成后发生的可喜变化。从本月起,我市启动了中心城区第二批景观照明建设工作,丰收路、人民路、迎宾路等主要道路以及龙源湖公园、人民广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内100余家单位的楼体将于10月底完成景观照明建设,使焦作城区变得更美。
第二批景观照明建设工作的标准和第一批一样,按照“谁的楼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属地谁负责”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专业设计、报备审批、业主承建、城区督导、统一验收”的原则,稳步推进建设工作。市城管局提出,景观照明设施必须符合《焦作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所在路段、所在区域景观照明控制导则的要求,白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破坏建筑物外立面景观;夜间与周边建筑色彩一致、风格一致、亮度适中,达到和谐、统一、迷人的灯光效果。
与第一批景观照明建设不同的是,第二批景观照明建设主要以商业酒店和居民楼体为主,其中居民楼体的景观照明既不能太亮影响居民休息,也不能太暗达不到亮化效果。
即日起,承担景观照明建设任务的单位要投入工作,首先将景观照明设计方案拿到市城管局进行审核,然后抓紧时间组织施工。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将于11月1日至10日对中心城区第二批景观照明建设工作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