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传胜)作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在我市展开。日前,市工商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
会议指出,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我市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监管,实现工商部门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项检查一次性完成,进一步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会议明确了六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要制订抽查计划。内容包括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任务名称、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日期等。
二要制订年度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省工商局制订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订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要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托公示系统建立本级登记注册、处于存续状态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本辖区的各类市场主体,可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分别建库。
四要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具有河南省行政执法资格并从事相关监管和执法工作的人员可纳入名录库。名录库应包含执法检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等信息。各级工商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执法检查人员信息的录入、校核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及入库资质变化情况施行动态管理。
五要制订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抽查细则要统筹考虑各业务领域对市场主体和行为进行检查的重点和标准,包括检查对象名录库的范围、检查对象的抽取方式、各级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方式、各业务领域的检查标准和要点、检查形式、检查结果公示、文书格式以及督查考核等。
六要合理确定抽查频次和比例。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一般联合检查的比例和频次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已公布的最低比例,针对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行业的双随机抽查,要加大抽查频次和比例。各级工商部门除完成省工商局统一组织的抽查任务以外,可以根据本地制订的年度抽查计划,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进行。
会议强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对提升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权力寻租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商部门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