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至12月底,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5个巡察组以脱贫攻坚为重点,采取“一托二带二、市县联动”的方式,分别对市供销社、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机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委农办等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上述单位党组织已通过党内刊物和单位网站分别公布了巡察整改情况,现予以摘发,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供销社:梳理出需要整改的33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6个,7个问题正在整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6人,作出书面检查15人,收缴违纪资金25108元。
1.关于党委全面管党治党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严重缺失问题,撤销2个党支部,配齐配强3个党支部(总支)书记,督促15个党支部(总支)完成换届工作;对2名失联党员作出除名处理;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社直各单位党员补缴党费14409.12元;研究制定《焦作市供销社党支部(总支)组织生活制度》《焦作市供销社离退休和下岗职工党员管理办法》,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好2017年上半年党支部(总支)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问题,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制订《焦作市供销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焦作市供销社“学深杭、促创新”集中学习活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对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缺位问题,制订《焦作市供销社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举办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焦作市供销社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和公务用车使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二是制定《焦作市供销社系统直属公司、基层社车辆管理规定》,凡是没有实质业务的一律不再保留公务用车;确有业务用车需求的,经市社审核批准,可保留一辆公务用车。三是制定下发《焦作市供销社加强廉洁自律禁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对违规发放福利、赠送礼品、公款旅游、公款报销娱乐费用、赠送购物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分别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3.关于企业资金管理使用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焦作市供销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账户,统一管理社有资金,定期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企业资金违规使用现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隐瞒收支。
4.关于企业资产流失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新建项目前期的论证工作,按照《焦作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项目审批管理,杜绝滥上项目,无效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和改造力度,积极盘活资产,对欠费的租赁户强制收费,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成立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制定《焦作市供销社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各单位需出租资产实行备案制,完善资产监管程序,加强对合同签订的审核与监管,并按合同建立收费台账,及时足额收费,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市交通运输局:梳理出需要整改的4个方面4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3个,19个正在整改。给予组织处理29人,其中诫勉谈话11人,通报批评18人,收缴违纪资金24271.13元。
1.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对党的意识淡漠,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修订完善《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局党组“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等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加强阵地建设,扎实开展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开展“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强化责任担当,促进干部作风好转。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人制度,加强对联系单位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的指导。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制订《中层干部轮岗工作计划》,修订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印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常态化。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对2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并收缴违规报销费用24271.13元。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务用车标准进行了重新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审批报销制度的通知》,对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要求作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认真排查系统内办公用房情况,严格落实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杜绝超标用房现象;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公职人员“不敢、不能、不愿”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的机制,严禁在企业兼职取酬和报销费用。
3.关于“靠交通吃交通”,政企、会企、事企不分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班子成员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协调公安机关,研究工作方案,追讨国有资产损失;针对事企不分问题,制订企业改制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尽快完成企业改制;针对会企不分问题,深入调查和研究,制订方案和措施实现行业协会与企业完全分离。
4.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企业代缴社保金问题,严禁企业代缴社保金,根据不同情况,安排岗位重新上岗或责令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对人员借调、混岗问题,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使用,总量控制,逐渐消化;对二级机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市财政局:将巡察反馈意见分解为25项整改事项,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正在整改2项。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人,提醒谈话1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2项。
1.关于政治规矩淡化,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两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本单位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二是制定《中共焦作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对2014年以来局党组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回头看,对照上级规定,认真逐件落实。制定局党组、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单位)4个层面的具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三是召开党组会,明确驻局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任何工作,进一步厘清责任,聚焦主业,强化监督。今年年初以来,驻局纪检组提请党组对3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其中1名科长作出停职、调岗决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名党员干部全局通报批评。四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对各支部进行换届选举,选拔政治坚定、热爱党务工作的业务骨干进入支委班子。五是对我市整合会计委派业务工作原则、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研究,待批准后组织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任性,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的忽视国库资金管理、摊派挤占项目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失职渎职、违规盲目决策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与反思,严肃追究责任。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就自身存在的法制意识、政策意识、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做出深刻检讨。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杜绝“一言堂”。三是制定《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对外借款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对借款对象、时限、审批程序,财政专户的申报设立、资金管理和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针对项目资金管理失职等问题,对3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五是建立负面清单,对有可能影响财政资金存款方向的相关领导、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登记在册,签订廉政承诺书。六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对涉及全市的重大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七是进一步提升认识,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关于焦作大学科研实训楼的整改方案,待批准后,委托处置。
3.关于自律意识不强,“四风”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效能”活动,实行服务承诺制、收件签收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办负责制、窗口代办制、缓办解释制和AB岗制,推进网络办公公开化。开展“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查找出为官不为、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方面问题35个,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聚焦市委开展的“学深杭、促创新”活动,制订考核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各科室机构及所有工作人员实施考核评比,全面提升财政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出台《关于加强财政项目资金支出管理的通知》,对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滞留财政专户资金的收缴统筹使用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四是针对帮扶工作不实的问题,已完成饮水工程修复工作和后河村文化广场修缮工程,安装了体育活动器材。五是完善《焦作市会计资格考试及考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考试工作人员库,监考人员从库中随机抽取。六是加强财务制度管理,严格财务手续,及时报账,确保账务时效性。
4.关于其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对市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最大限度防范财政资金支付监管最后关口存在的风险。二是强化对评审中心评审结论的复审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局对所有评审结论在正式下发之前进行监督复审。三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调配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充实财政监督检查队伍,创新检查方法;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结果,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市农机局:共梳理问题18项,目前已整改到位13项,正在整改5项。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5件,已办结5件,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5人,解聘4人,对4个县市农机部门一把手进行工作约谈。
1.关于党内生活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焦作市农机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焦作市农机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焦作市农机局2017年党建工作意见》和《焦作市农机局党务公开制度》。党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了“学先进、转作风、我为农机添光彩”活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召开了高质量民主生活会。三是认真学习“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对巡察提出的副县级退休干部在推广服务中心任职问题,立行立改,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解聘。四是召开党委会,对原农机总公司个别领导私款公报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对党委原决定不予追究的决定予以撤销。要求农机总公司对私款公报的资金予以追缴,款项追缴工作正在进行中。
2.关于监督执纪刚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开展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学习教育。制定《2017年市农机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岗位权力风险排查制度》等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职能科室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市委第二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结果已报市纪委案管室备案。
3.关于国家惠农政策落实走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委书记职责,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积极开展“学深杭、促创新”活动,紧紧围绕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深松作业、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等重点工作,就如何发挥农机工作在提高粮食生产率、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快速转变、引领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进行专题研讨,明确了以购机补贴为导向提高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以农机合作社建设为载体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以机械化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技术为抓手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等工作思路。
4.关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党委工作制度进行专题学习。制定《市农机局党委2017年党建工作意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在局党委的监督指导下,顺利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农机监理所党支部换届将在班子调整后进行;将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企业党支部。
5.关于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私设小金库,违规消费、滥发福利补贴,违规兼职、兼职取酬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下属单位报销发票问题进行调查,责令涉及违规问题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追回违规报销款项。对农机推广中心财务管理开展检查,发现存在报销私人电话费、慰问病人费用过高、白条入账等问题,责令推广中心对以上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二是对农机监理所门面出租情况开展专项调查,责令农机监理所暂停门面房出租。监理所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协调,达成当前门面房管理办法。三是对推广站违规提取推广经费、违规消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暂停市农机化协会一切活动,冻结账户,停止一切财务支出。四是对农机监理所账外账问题开展检查,责令农机监理所追缴违规发放的看车费及小金库剩余资金,对违规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的原监理所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是对于违规消费账目,目前已不能入账处理。对在农机化协会违规报销费用的当事人,责令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六是责令推广服务中心立即停止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追缴不符合规定发放的福利和补贴资金,责任人写出深刻检查。七是对全局兼职取酬问题开展调查整改,对市农机推广中心两名兼职取酬人员进行了处理。
6.关于挤占项目经费、临时工管理混乱、“吃空饷”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巡察指出的用于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临时工工资问题已经纠正,临时工重复领取的工资已经退回财政账户。组织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承担的所有农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向编办、人事部门上报农机局缺编情况,申请补充两名公职人员。制定文件,加强对临时人员的统一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于推广站因下肢瘫痪长期不能上班的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局机关4名曾经没上班干部的问题已经整改。
市城管局:梳理出28条整改事项,已整改到位20条,正在整改8项。对巡察组移交的29件信访交办件、4件转办件已完成调查核实,函询1人。
1.关于党员干部身份意识不强、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二是修订完善了《市城管局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市城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出台了《市城管局党组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自我剖析,立行立改。四是严格落实干部管理规定,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的沟通,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调整干部。五是规范组织生活,制定下发了《市城管局党组织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统一发放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党员学习笔记本,各党支部按规定组织开展了“三会一课”。六是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下发了《市城管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市城管局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确保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七是制定下发了《市城管局纪工委关于完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意见》,加强执纪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2.关于户外广告审批程序乱、规费征收随意性大、一些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构建覆盖城管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针对户外广告审批程序乱的问题,暂停新建广告设施的审批工作;组织编制了《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结合“四城联创”工作,开展城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拆除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牌7373块,合计121186平方米;修订完善了《焦作市城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征收管理办法》,制定了《焦作市公共设施附属户外广告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试行)》,以后所有依附公共设施的户外广告,一律按照规划设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或拍卖出让经营权,严格落实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收支两条线”要求,确保征收费用全部上缴财政。三是加强规费征收管理,严肃征收纪律,规范征收行为,确保规费应收尽收。四是下发了《关于市城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实行“日志式”管理,确保奖勤罚懒、履职尽责。
3.关于个人长期借用公款、挪用专项经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个人长期借用公款问题,成立了清欠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约谈借款当事人,采取暂扣工资、移交司法部门等措施进行分类清理。二是针对挪用专项经费问题,重新调整了年度部门预算和资金计划项目,取消了有关专项经费预算。三是制定《市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支出各项费用,杜绝借用大额现金情况再次发生。做好会计委派退站移交管理工作,加强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账务管理。
4.关于混编混岗、招聘人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城管局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清理机关抽调人员19名、二级机构借调人员30名。二是结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考、内部选拔、转岗交流等方式,解决人员缺编和干部轮岗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定二级机构编外用工管理制度,招聘人员要制订用人计划,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照专业对口、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进行招聘。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总工会《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标准发放工会福利。二是组织全体人员重新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发展改革委:将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分解为整改任务11项,目前已整改到位5项,正在整改6项。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5件、已办结4件,信访事项2件、已办结2件。批评教育2人,纠正违规资金40103元。
1.关于管党治党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共焦作市发改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二是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党组会议记录真实、规范。三是修订完善《中共焦作市发改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四是严格“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制度。五是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督促检查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六是认真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并督促机关党委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听取各支部汇报,各支部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个清单的通知》,召开了全市发展改革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递交了岗位廉政承诺书,形成“两个责任”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下发了《市发改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委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委党组书记、主任讲了廉政党课,派驻纪检组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专题片,学习警示录,进行廉政提醒。四是强化监督。改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制度,将由一个科室全权负责,改变为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相分离,多科室参与,事后抽检的工作监督程序。加强了对“三公经费”事项的监督。五是加强风险防控。修订完善了《市发改委行政执法标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政务督办查办实施办法》等制度。六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2016年12月份以来,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50余人次(其中集体谈话一次),提醒谈话6人次。对受到刑事处罚的2名工作人员,依据党纪政纪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关于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轮岗、廉政风险增大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焦作市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进行了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涉及正科级领导岗位7个、副科级领导岗位4个,科级干部调整之后,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轮岗交流。
4.关于与源平价格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脱钩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成立由纪检、人事、法制和办公室组成的专项调查组,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与市国资委对接,积极妥善处理与该企业脱钩问题。
5.关于市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的有关职责由源平公司承担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月起,价格认证中心业务工作已经与源平公司彻底分开。委党组积极向市编委请示,申请增加价格认证中心事业编制,解决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紧张问题。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委干部职工,特别是办公室及财务人员重新系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的各类开支坚决不予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决策。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执行情况进行纪律监督。
7.关于对全市产业扶贫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产业扶持脱贫工作,全市共筛选20个产业扶持脱贫项目,总投资1580万元,其中市财政产业扶持脱贫专项资金投资1000万元,覆盖贫困户1699户。
市林业局: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分为13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到位12项,正在整改1项。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2件,已办结2件。
1.关于管党治党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了《焦作市林业局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凡“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起草了《焦作市林业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下发《焦作市林业局“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责任清单》,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学习目录,列出学习篇目,明确每月、每季度的学习内容和目标,并加强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指导检查。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市林业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提醒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工作。每周五把廉政教育和政治学习例会相结合,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两次典型案例。四是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及时在官网公开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五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探头”作用。每半年对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及早发现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六是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91)3569646,建立举报台账。
3.关于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我市林业发展情况,结合省林业厅林业产业扶贫规划,制订出台了《林业局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全市林业系统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编制焦作市林业扶贫实施方案。一是建立市级公益林补偿机制,并加大补偿范围。优先将山区贫困地区的林地纳入市级公益林管理范围,就地吸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护林员。下一步,争取将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3个山区县纳入市级公益林补偿范围。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断扩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承担涉林项目的规模及享受相关林业补贴范围,积极推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相关产品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今年预计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45万亩,产值将达12亿元。三是推广林业新品种,发展经济林建设。2017年春季,我市新发展经济林6182.2亩,新发展花卉4379.15亩。上半年全市引进推广林果新品种、新技术10余个(项),举办各类培训班15余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印发各类林果技术资料5000余份。
4.关于市林业局党组执行廉洁纪律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违规列支补助、违规报销、挪用专项经费等问题,局党组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与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谈话,责令其退还钱款、大会公开检讨,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组织开展了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和业务培训。同时,研究制定了《焦作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焦作市林业局项目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建立健全了用制度管人、管财的长效机制。
5.关于对林业绿化项目责任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够、把关验收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力量对成活率低的地块进行了重新补种,并采取措施确保造林绿化成效。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将国家、省级造林项目与市级、区级林业重点项目相结合,提高每亩投资标准,全面提升造林整地、苗木规格等造林关键技术标准,确保造林质量。二是严把施工关。在造林项目实施之前,根据不同要求,进行全面的外业调查,优先对条件较好的地块进行设计、造林,避免出现未整地就造林的现象;在造林实施时,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跟踪督导;造林结束后,组织人员对造林地块进行全面的自查。切实做到栽前有设计、栽时有督导、栽后有核查,确保造林成效。三是切实加强土地流转力度。进一步加强绿化用地的流转力度,确保造林后期苗木管护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成立技术督导组,对造林项目进行全面的督导。
市科技局:梳理整改事项34项,整改到位33项,部分整改到位1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上缴财政违规专项经费和违规支出88万余元。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纪检组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中共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两个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一岗双责”目标。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加强执行力建设。开展“抓重点、攻难点、举亮点”活动,启动实施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半月考核排名机制。四是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制定《焦作市科技局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试行)》,开展“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持续增强监督执纪威慑力。巡察期间,给予2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党建工作缺失,党员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三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和落实《中共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四是加强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五是强化《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落实,全体党员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3.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对科技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驻村工作的领导。局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编成6个帮扶小组联户帮扶,定期与村干部、村民组长入户走访。二是帮扶村现场办公。今年7月10日,局党组带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医学专家到帮扶村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规划脱贫致富路子。三是积极为帮扶村办实事、解难题。先后筹措资金85万元,修建3200平方米的高标准文化广场;购买科技及文化图书1000余册,建起了图书阅览室;购买电脑8台,用于网络信息中心建设;采用先进透水地面建筑技术,完成老年活动中心修复改造及美化工作。
4.关于涂改凭证账册,涉嫌以权谋私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相关单位辞退相关财务管理人员。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金、资产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邀请市审计部门延伸审计局属单位财务工作。
5.关于虚列支出,涉嫌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报销“联签”机制。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坚持科技经费专款专用。
6.关于私设乱设协会,涉嫌逃避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已责成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作出深刻检讨;相关责任人退回违规报销所得;协会予以注销,并将剩余经费上缴市财政。
7.关于内控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将违规报销金额如数退还本单位,同时依规依纪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借用车辆已全部退还,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清退上缴市财政违规发放值班补助2.6万余元。
8.关于监管乏力,挪用、挤占科技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把科技项目资金使用作为风险防范和监督监管重点,建立问责机制,坚决做到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9.关于科技资金发放把关不严,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弄虚作假的3家企业和中介机构作出3年内不予支持市级科技项目经费、不得参评市级科技项目的处理决定。鉴于市政府已出台《关于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决定终止实施《焦作市科技贷款贴息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避免出现对同一项目负责人既给予项目贷款支持,又给予贴息补助。巡察期间,已责成相关单位将截留的专项资金和项目剩余资金上缴市财政,同时责成相关单位、相关协会理清职能职责,分离办公。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探索建立项目经费回收机制,对违反有关使用管理规定的科技资金实行收回处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科技经费支持项目采取不同渠道不同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兼职取酬问题,当事人已辞去兼职,并解除劳动用工关系,自2017年6月起停发兼职岗位工资。二是擅自超额收取企业评审费问题,已责令当事人将超额收取的相关企业评审费退还企业,并按程序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严肃要求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如实补报。
市委农办:梳理出整改事项20项,细化为51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到位12项,整改到位并需长期坚持的8项。对8名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了组织处理,主动退还违规违纪资金3042元。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建设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检查,印发《2017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二是修订完善了《市委农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作为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安排学习。三是签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四是修订完善《市委农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活动,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五是加强机关支部建设,6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了机关换届选举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通知》。
2.关于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监督执纪问责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有针对性地填补自身知识的“短板”;聚焦主责主业,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格落实市纪委编发的《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明确综合科和综合科一名工作人员配合纪检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督促各科室梳理风险防控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岗位权力清单,定期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三是建立经常性谈话机制,由纪检员每季度对科级干部组织一次廉政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四是将学习《忏悔录》活动常态化,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到焦作市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3.关于涉农项目监管缺失,涉嫌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以来的所有项目安排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组织全办干部填写市委农办涉农项目资金分配专项清查自查表、农办党员干部绝不在项目资金分配上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承诺书。二是对修武县、博爱县、马村区项目申报专家签字情况作出说明,并对组织评审、参加评审专家签字涉嫌造假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制定下步整改措施。三是对把关不严责任进行认定,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办进行通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修武县、博爱县、马村区对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四是出台了《市委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的通知》,要求对财政资金项目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持续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2013年以来执行财经制度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二是针对反馈的疑似问题进行核实,对核查有问题的责令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三是对多领错报的不合规支出进行了追缴,并在机关内部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违规公车接送及加班就餐超标准的10名当事人主动退还有关费用3042元。四是修订完善了《市委农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委农办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加强财务监督和制约,并邀请市财政局会计站负责人给全办干部职工讲解机关财务有关制度,切实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