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海霞、刘艳萍、刘祖礼、古秀琴,你四户位于修武县环西路110号的房屋,违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违反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且健康路西延时该房屋已拆除,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注销薛海霞000937号、共有人刘建国000477号,刘艳萍000935号、共有人冯文科000499号,刘祖礼000936号、共有人孟庆梅000500号,古秀琴000934号、共有人杨政海000497号的房屋登记,并公告作废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
修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