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秦明)今年年初以来,修武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先后审理此类案件10余起,判决处罚90余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十几起案件,对该院阅卷无数的法官来说并不多,但一本本卷宗叠起来有一米多高,犯罪分子人员多、分工明确,他们借助手机、网络等通信工具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呈现出作案手段隐秘、受害人数众多、危害范围广泛、社会危害性大等特点。这类案件还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如共同犯罪中个人犯罪数额和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主犯和从犯的认定、成年犯和未成年犯的处理、被告人的量刑等。
经验丰富的法院刑庭庭长刘艳丽带领卫超、苗小艳2名法官,认真梳理这些案件的特点,并把犯罪嫌疑人、金额、情节等一一标出,列出网图,做到不遗漏、不疏忽。法官经过抽丝剥茧,发现犯罪分子都是依托各种虚假公司,招聘业务员,通过微信、QQ、网络交友平台等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并聊天,取得对方信任后,谎称自己经营淘宝网店,并诱惑对方加盟。对方同意后,再以帮助办理加盟及后续事宜为由,以加盟费等名义骗取对方钱财,并将所骗钱财转入主要人员的支付宝、银行账户等。犯罪分子分工配合,按“劳”分配。
以上工作做足后,法官庭审时做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时,严格法律适用标准,突出打击重点;量刑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贪利目的,严厉经济制裁措施,使犯罪分子占不到便宜,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斩断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基础。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兼顾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考量,确保每起案件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电信、网络运营商、银行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电信诈骗犯罪的发展蔓延。在此基础上,该院还不断加强司法宣传教育,借助多种媒体公布典型案件,及时曝光、揭露犯罪分子的骗术,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