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定兴)近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因私自购买、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中站警方行政拘留7日。
10月7日17时许,市公安局中站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时,发现某门市部有违规储存、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民警遂对该门市部进行检查,在其仓库的隐蔽角落发现鞭炮6箱、烟花4桶。随后,这些烟花爆竹被民警依法查扣。
民警经讯问得知,今年入秋以来,由于农村办理红白事的较多,加上元旦、春节日益临近,刘某自认发现“商机”,便私自购买、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以谋取私利,谁知刚销售就被民警发现并依法查扣。违法行为人刘某对其私自购买、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中站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7日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