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园道小区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业主:
我公司开发的“公园道小区”项目所有楼栋均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我公司早已向房屋登记机关提交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并已经为绝大多数业主办理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现仍有部分业主未缴纳办证所需款项,未递交办理权属登记所必需的材料,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鉴于我公司现为产权人,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需我公司办理转移手续,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补充协议”第七条第1条、第3条的规定,为保证业主能顺利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保障业主的财产权益,现再次向你们发出催办通知:请你们务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将相关资料递交到我公司,并在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内配合办证。否则,由于你们拖延不办理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证及产生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你们自行负责。
办理地点:焦作市公园道小区售楼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8:00
咨询电话:(0391)2772555/2772666
特此公告
焦作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