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治安、王玲玲位于修武县运河西路的房屋,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隐瞒房地产租赁事实,违规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撤销该房屋登记,并公告作废修房权证城字第201000884号和修房权证城字第20100088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
修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