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为减轻低收入职工家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0月9日开始2017年度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单笔当年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请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抓紧时间前来该中心进行申请,时间截止10月底。
据悉,凡是在该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时可申请贷款贴息:民政部门核发的《焦作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证明;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困难证明。贷款贴息的计发标准为借款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50%计发;借款人及配偶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单笔当年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
符合条件的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2.借款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薪资证明(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来源的,由所居住社区或街道审核盖章)。
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军官证、婚姻关系证明。
4.民政部门核发的《焦作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证明;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困难证明。
5.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