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打击环保检验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日前,我市开展大规模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机动车环保检测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近期,我市还将积极迎接省环保厅的抽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取得计量认证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环保检测机构(线)。检查内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等规定,对环保检测机构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检测设备计量认证情况,检测参数是否齐全;环保检测机构日常运行和检测设备使用维护情况,是否进行定期维护检修;《河南省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进行检测,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违法违规行为;检测人员业务技能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操作;环保部门日常监管和相关处罚记录情况;环保检测机构联网及运营情况。
根据检查要求,市环保局要求各检验机构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以备检查;各县(市)区环保局对辖区内所有环保检测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市环保局再对我市所有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抽查。下一步,省环保厅将组织人员对我市检查情况和检验机构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情况通报全省。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此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熟悉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的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同时,要求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档案资料查询和询问座谈等方式进行检查,并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检查质量。另外,检查中,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环保检测机构,暂停其网络连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并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资质认定相关规定的,依据资质认定有关规定对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据悉,为完善监管机制,我市各县(市)区环保局在检查中,将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监管月报制度以及机动车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同时,责成辖区内所有检验机构在服务大厅公布本地环保部门的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邮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