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监督活动中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近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在武陟县公安局举行派驻侦查监督检察室仪式。
派驻仪式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郝长青就派驻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做到配合与监督并重。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办案一线,将侦查监督工作进一步前移,将事后监督转为全程监督,对公安刑事侦查活动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规范刑事执法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二是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对重特大疑难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形成合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三是准确定位,各司其职。不能越位参与侦查,干预公安机关办案,开展监督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派驻仪式结束后,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苗东升与武陟县公安局局长闫拥军共同会签了《武陟县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武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