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 通讯员王立朋)近年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通过“严办案、准预防、真扶贫”三项举措,助力扶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严办案,重拳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该院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组织开展了集中惩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突出查办黄河小浪底移民、农田水利、危房改造、拆迁补偿等方面职务犯罪案件,保障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运行。该院先后查办了孟州市移民局局长杨某贪污移民工程款案,孟州市水利局副局长郑某等9人贪污国家补偿村民的青苗、土地专项资金案,孟州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某等人滥用职权案等,为国家挽回损失400余万元。
准预防,倾力做好重点岗位风险防范工作。该院在严格办案的同时,同步预防助力精准扶贫工作。通过总结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和诱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农林、环保、移民等行政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活动,探索建立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与移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国家惠农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真扶贫,切实推动扶贫帮扶工作取得实效。该院深入开展“四帮四扶”活动,安排18名干警任驻村第一书记,零距离服务群众。在扶贫攻坚工作中,该院检察长李振华带领班子成员垂先示范,多次深入城伯村、王大义村、前进村、中村等走访慰问贫困户,与父老乡亲促膝交谈,实地查看贫困户的家庭生活情况,记录他们的实际困难,共同探讨脱贫致富新路子,让他们感受检察机关的温暖和祝福。
通过不懈努力,该院反贪、预防部门分别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制作的宣传作品《伸手必被捉,紧绷廉洁这根绳》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