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10月24日上午,温县番田镇南孟村困难群众王某,从该县县长唐毅手中接过429元托底救助保障款。据悉,王某因患心脏病在温县番田镇杨垒卫生院住院,共花掉医疗费用1247元。其中,合规费用1192元,经基本医保报销763元后,剩余的429元合规费用,由政府予以全额托底报销。
“我患冠心病多年,常年吃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对报销后剩余的429元,政府也全都托底了。这对我们困难群众来说,真是天大的喜事,今后我们敢去看病了,敢去买药了。感谢党和政府的扶贫好政策!”王某激动地说。
王某口中的好政策,是我市试点实施的困难群众医保精准扶贫托底救助工程。
据调查,我市困难群众中因病致贫的比例达45.6%,远超其他因素。困难群众一旦生病尤其是患大病,其原本拮据的生活将会雪上加霜。
为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市、县两级财政筹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在武陟县、温县试点实施困难群众医保精准扶贫托底救助工程,所需医保精准扶贫资金,由试点县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数按人均不低于140元标准筹集,市财政按照每人28元标准对试点县进行补助,从而筑牢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底线,防止一人患病、全家返贫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武陟县、温县首批已为6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医保精准扶贫托底救助资金28.62万元。
记者了解到,我市困难群众医保精准扶贫托底救助工程的核心内容是,对具有我市户口、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行合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医保精准扶贫对象在门诊治疗,经鉴定符合省、市规定的34种重特大疾病和重症慢性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剩余的门诊合规费用全额报销。其中,我省规定的10种门诊重特大疾病包括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非粒细胞性白血病、I型糖尿病等;我市规定的24种门诊重症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不含非小细胞肺癌)、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含终末期透析治疗)、急性脑血管后遗症等。
武陟县乔庙乡前赵村的困难群众李某,今年7月至9月,因患门诊重特大疾病在武陟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进行血液透析,门诊累计医疗费用花掉了16696.45元,其中合规医疗费用16459.7元,经基本医保报销13356.9元后,剩余的合规费用3102.8元由医保扶贫托底救助给予了全额报销。10月25日下午,武陟县人社部门和承保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3102.8元的医保扶贫托底救助款送到了他的家中。
医保精准扶贫对象住院治疗,年度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其个人负担的住院合规费用全额报销;在县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负担总费用(包括个人住院负担比例合规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等合规费用以及自费费用)分别累计达到一定数额(县级达到4000元、市级达到6000元)的,其合规费用全额报销。
据悉,武陟县、温县试点实施困难群众医保精准扶贫托底救助工程期限为一年,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市进行推广。
困难群众医保精准扶贫托底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保、医疗救助五重保障制度,形成了医保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为我市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党的十九大代表、市委书记王小平指出,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下一步,我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主题,创新扶贫救助措施,尤其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托底责任,以探索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托底救助政策为切入点,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焦作的老百姓享受更多发展成果,更有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