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我省国企改革深化年,市国资委在全省国企改革攻坚战中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提前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我市以省辖市排名第二的成绩被评为全省国企改革先进市,市国资委被评为全省国企改革先进单位。
“全”为基,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市国资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政府授权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22家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我市成立了高规格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焦作实际,先后拟定、下发了深化国企改革的“1+N”系列文件,初步确立了我市国企改革顶层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同时拟定了《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成立焦作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焦作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焦作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焦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焦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通过明确国企改革路径选择、政策制定等工作,进一步指导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不断推进,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市国企改革大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衣显对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勇”当先,提前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任务
我市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主要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医疗生育保险属地化管理工作。从全省范围来看,我市工作复杂程度较高、任务量较大,其中“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5家省属企业、98个家属区(独立工矿区20个),涉及供电44599户、供水19715户、供暖2888户、物业管理42478户、转供电30个村8396户、转供水15个村4131户。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涉及12家省属企业集团,共33853人。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工作需移交参保人员65711人。7月21日,省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督导验收组顺利完成对我市工作的检查验收。截至目前,我市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7亿多元,使近5万户居民受益,仅焦煤集团每年即可节省各类补贴支出5000多万元,形成了企业“瘦身健体”和职工、居民受惠受益的共赢局面,走出了一条切合焦作实际的路子。
“活”为本,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为加强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市国资委出台了《焦作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焦作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和深化国有企业人员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今年上半年,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明确了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同时进一步理顺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市属22家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已统一划转到市国资委管理。
“稳”为先,有序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根据《焦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意见》文件精神,市国资委修订了《焦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焦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了薪酬管理和经营业绩考核在调动企业负责人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
截至今年9月底,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373.3亿元,负债232.7亿元,净资产140.6亿元,营业收入21.9亿元,利润总额2.9亿元,职工人数8600人。
越是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越要当好国有资产的忠诚卫士。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市国资委全体人员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统筹谋划,坚定不移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