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寄托百姓希望的安身立命之所,是成就百姓梦想的安居乐业之地。
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让城市更宜居、更美好,是城市管理的民生底色,也是城市管理的价值指向。
城市管理,千头万绪,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治理的基础性工作。《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施行,对于提升城市功能、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市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建设“四个焦作”、开展“四城联创”,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条例》的施行,从法律层面,对提升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力和水平作出了制度安排;可以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让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条例》的施行,还可以解决市容环境卫生新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占道经营、户外广告无序设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通过法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内容接地气儿,从焦作实际出发,剑指城市环境顽疾,有针对性地解决与老百姓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大事小情”。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对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城市夜景照明等专项规划以及实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等作出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占道经营、户外广告无序设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进行立法;解决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停车设施、公厕、集贸市场等方面的民生问题,推动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生改善。
《条例》更有人情味儿,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绝大多数罚则的设定上,规定先“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再进行处罚,教育市民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形成全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美丽焦作我的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城市管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自觉遵守《条例》,共同把我们的城市建设得更宜居、更美好!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