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为不断提升建设项目环评科学管理水平,发挥相关领域专家在专项环评技术审查中的参谋、指导和把关作用,我局现向社会征集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审查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标准和条件
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公正严谨、廉洁自律和身体健康。入库专家应为长期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工程设计、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才,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研判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
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客观、公正、认真、廉洁地履行职责。
2.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熟悉该专业领域的最新科技发展状况。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管理战略、技术问题的能力。
3.有相关的专业素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
4.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如取得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6.在相关工作中未曾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而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7.本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以及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3年内,不得作为专家入库。
二、推荐程序
1.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或自荐等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的,推荐单位应为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
采取专家推荐的,被推荐人需要同时获得至少1名焦作市环保专家库在库专家的推荐,且专家与被推荐人专业相同。
采取以上两种推荐方式的,推荐单位或者专家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2.被推荐专家及自荐专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技术职称证明以及各类资格证书、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业绩资料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
(2)填写完整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专家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3)纸质文件需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退休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
3.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行政事项服务科(邮寄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政二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454000),电子版报送邮箱:hbjxzfwdt@126.com。
三、管理要求
1.我局将根据被推荐人的专业特长、背景经验进行遴选,决定其是否入选专家库,并将专家库名单对外公布。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专家参与环评管理工作的情况备案记录。对不符合要求或在审查中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予以公告。
联系人:张永慧
电 话:(0391)3568441
专家基本情况表请到焦作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下载。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