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嘉莉
本报通讯员 王莉莉
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打响以来,武陟县法院执结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对顽固不化的“老赖”果断查封房产车辆、冻结银行账户,采取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实际执结案件1832件,执行到位金额9485.8万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
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探索规范、有序、文明的执行方式和倡导人性化执行理念,已成为执行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婚约财产纠纷、追索赡养费和抚养费等案件,该院深知一味地采取强制措施,反而会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引发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因此,该院坚持在化解上下功夫,树立和谐执行理念,以“案结事了、案结事好”为目标,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以情感人出“柔招”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既需要刚性的强制措施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需要执行干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用真情和柔情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用情感去唤醒他们内心的良知,让执行工作充满人性化、情感化。”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小四说。
“孩子们,你们能原谅妈妈吗?妈妈知道错了……”小芳(化名)哭着对两个孩子说,两个孩子顿时扑到小芳的怀里。这是10月10日在该院执行局出现的感人一幕,一位母亲和她的两个孩子紧紧地相拥在一起。
申请人小刚(化名)于2017年2月向该院起诉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人自愿离婚,两个子女由小刚抚养,小芳每年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60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由于种种原因,小芳一直未付抚养费。今年6月20日,小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岳剑峰了解案情后认为,如果采取强制措施,会使双方矛盾更加激化,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于是,他转变执行思路,决定“以柔克刚”。因小芳一直在外地打工,岳剑峰多次通过电话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从情理出发,告诉她抚养子女成长是做母亲应尽的责任,现在连抚养费都不给孩子,将来孩子长大了会如何看待她这个母亲……最终,在岳剑峰的真情感化下,小芳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她惭愧地说:“我知道错了,这就回去给孩子抚养费。”10月10日,小芳将6000元抚养费送到了法院。
此案原本应该画上圆满的句号,但小芳告诉岳剑峰,由于这些年自己一直在外地打工,很少看孩子,两个孩子对她也很生疏,甚至连“妈”也不叫,小芳希望可以弥补之前缺失的母爱。岳剑峰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做小刚的思想工作,小刚也耐心地与两个孩子沟通。“孩子们其实都很想念妈妈,只是嘴上不说而已。”小刚说。最终,当小芳和两个孩子见面时,孩子们脱口而出的一声“妈”,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以和谐视角去观察和分析案情,用真情去唤醒当事人的良知,用爱心感化当事人,用恒心说服当事人,让执行工作充满了人性化色彩。
因案制宜出“活招”
在执行工作中,干警对每一起案件都要进行摸底,分析案情,因案施策,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放在第一位,灵活运用案例引导法、换位思考法、后果警示法、追根溯源法等多种方法,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今年4月,因大儿子一直未按调解协议支付赡养费,赵某及老伴张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此案后,执行干警秦科多次上门调解,但赵某的大儿子总是避而不见。7月14日,秦科利用午饭时间再次来到其大儿子家,终于将他堵在了家里。秦科从孝道出发,对他进行说服教育。谁知他不但不配合,而且态度恶劣,扬言道:“我就是有钱也不给,谁让爹娘偏向老二?就让老二一个人养活他们吧!”听了老大说的话,秦科气不打一处来,但冷静下来想想,如果只是简单把老大强行拘留,而没有从思想上帮其解开心结,不但无法促使其履行赡养义务,还会使双方亲情更加淡漠。于是,秦科将两位老人和他们的两个儿子召集在一起,通过“背靠背”的方式深入了解他们之间的恩怨。原来,老大从小就觉得自己被爹娘冷落,心里的怨气后来越积越深。找到根结所在后,秦科通过换位思考法,让老大站在爹娘的角度多想想,作为儿子,应趁父母健在时好好孝敬他们,不要给自己留下“子欲孝而亲不在”的遗憾。经过近3个小时的说服教育,老大终于悔悟,当日将1400元赡养费给了父母,并保证以后好好孝敬两位老人。
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实施“一案一策”,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措施。对那些有钱不还、心存侥幸的“老赖”,该院采取大头贴的方式,在街道、超市、广场、车站、居住地、单位张贴限期履行公告,一大批“老赖”看到后纷纷履行了法律义务。该院深知强制手段是和谐执行的威慑后盾,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钉子户”,经过执行干警反复做思想工作,仍抗拒执行、故意逃避的,坚决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拔掉“钉子”、啃掉“骨头”,兑现申请人的权利,维护法律尊严。
借助外力出“巧招”
要想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不能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该院注重凝聚社会力量,发挥各方优势,巧妙借助外力,力促案件执结。
在执行一起担保贷款纠纷案中,被执行人乔某作为武陟县某单位公职人员,因其特殊身份,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不理不睬。执行干警一边积极与乔某所在单位领导沟通协调,由单位负责人约谈乔某,对其施压;一边耐心做乔某的思想工作,为其分析利弊,说明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8月7日,乔某主动来到法院,当场给付申请人53979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年初以来,该院以涉案公职人员为突破口,启动单位联动协调机制,通过有关单位负责人约谈涉案人员,督促涉案公职人员履行法律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还借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等参与下,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2016年1月,刘某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程某、张某夫妇给付赔偿款。执行干警多次来到程某家中,均因其家中无人无奈而归。通过查控系统也未发现其名下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今年7月26日,王小四带领执行干警再次来到程某家,但眼前的一切让执行干警陷入“两难”境地:程某家徒四壁,床上躺着瘫痪的老母亲,张某怀里还抱着个婴儿。王小四意识到,一味采取强制措施是行不通的,于是决定邀请程某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村党支部书记在双方当事人心中都有着较高威望,而且对双方家庭状况都非常了解,出面调解应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王小四对记者说。果然,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程某、张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4500元赔偿款,申请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自愿放弃其余债权。
“和谐执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后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大力倡导和谐执行,将和谐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将和谐措施贯穿于执行过程始终,努力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措施、优化执行环境,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走活‘解决执行难’这盘棋。”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年颖说。